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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宣布,“北向互换通”下的交易将于2023年5月15日启动,中国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参与中国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
2022年7月4日,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开展“互换通”,初期先行开通“北向互换通”。“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品种为利率互换产品,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北向互换通”实行额度管理。初期,全部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在轧差后的名义本金净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后续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额度。
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针对双方清算所之间的风险敞口建立“互换通”资源池。初期,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之间净头寸对应的“互换通”资源池风险敞口设定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后续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额度。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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